阿塞拜疆清关指南:家具、行李进出口海关规定与所需文件

本指南汇总阿塞拜疆海关对家具、行李等私人物品进口与出口的规定,适用于海运、空运等各类运输方式,资料由熙浦团队整理自 FIDI 与 IAM 最新版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海关规定与我方操作团队确认为准。

阿塞拜疆进口清关:所需文件与海关规定

来源:FIDI《海关指南》 · 更新日期 2026-09-19 原文更新于 2024 · 下载阿塞拜疆进口指南 PDF

家庭用品及个人物品——外交人员

所需文件
  • 运单。
  • 英文装箱单。
  • 包含每件电器品牌名称、型号和序列号的电子档案。
  • 所有文化物品(地毯、画作、雕像、纪念品等)的确切件数及每件照片的复印件。
  • 按照最终运单(空运单/国际公路货运单/提单)的确切毛重(千克)。
  • 形式发票。
  • 护照复印件。
  • 有效签证复印件。
  • 外交证件复印件。
  • 使用使馆信头纸出具的海关信函。
  • 外交照会。
  • 注明外交照会日期和参考编号的外交部许可函。
海关规定
  • 所有外交货物均免缴进口关税和税费,前提是外交身份得到确认,并由相应外交使团提供确认(通过提供外交证件复印件和支持信函)。
  • 酒精进口的允许限额:3升(如果数量超过3升,请在发运前与当地代理确认)。
备注
  • 物品必须为已使用过的。
  • 不允许发运新购物品和带有全新原包装的物品。
  • 根据法规属于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类别的货物内容,在内容上必须与已使用的个人物品和家庭用品类别完全一致,且与运输单据一致。单据包括装箱单、形式发票及所有相关运输单据,必须以英文出具且清晰可读。
  • 货物按照阿塞拜疆海关法规和流程,通过填写进口报关单在阿塞拜疆海关办理通关。
  • 报关单根据装箱单、形式发票及相应运输单据(空运单、国际公路货运单、提单)所记录的货物内容来编制。在此需要重点说明的是,货物内容必须与随附单据一致,并在数量、价值和内容上相符,因此货物的详细信息必须在装箱单、形式发票和运输单据中保持一致。
  • 报关单根据海关法规和流程,按照单项物品或分组物品的内容及其相应关税编码(HS编码)来编制。
  • 免缴进口关税和税费的货物仍需缴纳海关手续费用,该费用应在提交进口报关单时正式向海关当局缴纳。

家庭用品及个人物品——回国的阿塞拜疆公民

所需文件
  • 英文装箱单。
  • 包含每件电器品牌名称、型号和序列号的电子档案。
  • 所有文化物品(地毯、画作、雕像、纪念品等)的确切件数及每件照片的复印件。
  • 按照最终运单(空运单/国际公路货运单/提单)的确切毛重(千克)。
  • 形式发票。
  • 护照复印件。
  •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海关规定
  • 回国的阿塞拜疆公民不允许以临时进口方式进口其家庭用品,因此需按到岸价价值的36%缴纳全额关税(但持有当局签发的有效免税证明者可免缴关税和税费)。
备注
  • 同上。

家庭用品及个人物品——外国人

所需文件
  • 运单。
  • 英文装箱单。
  • 包含每件电器品牌名称、型号和序列号的电子档案。
  • 所有文化物品每件的两份照片(照片不得合并)。
  • 电器应在装箱单上标注序列号。
  • 用于海关目的的形式发票。
  • 护照复印件。
  • 有效签证/临时居留许可/工作许可复印件。
  • 英文估价清单。
  • 授权委托书或用于海关目的的信函,并附阿塞拜疆雇主的雇佣确认。
海关规定
  • 在阿塞拜疆注册的外国或本地实体工作的外籍人士,进口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需按到岸价价值的36%缴纳进口关税/税费,但持有当局签发的有效免税证明者可免缴关税和税费,必须提供该证明的复印件。如无免税的书面证明,货物需缴纳关税和税费。
备注
  • 在运单上非常清晰地标注“已使用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
  • 装箱单应为英文。
  • 消耗品的估价清单应包含每件物品的非常清晰的描述,例如:棉质卫生巾、男士棉质衬衫、牙膏……
  • 此类描述非常重要,因为有助于当地海关当局确定因物品种类而异的进口关税。
  • 家用电器和电子设备应非常清晰地注明其序列号。

禁止物品

海关规定
  • 各类武器(包括刀具、匕首,即使是纪念品)。
  • 非法药物、麻醉品。
  • 枪支、爆炸物和弹药。
  • 放射性和有毒材料。
  • 植物及植物产品。
  • 列入《阿塞拜疆共和国红皮书》的珍稀植被;鹿角和羚羊角。
  • 宣传低俗道德、暴力和恐怖主义的材料。
  • 色情材料。
备注
  • 贵重珠宝、宝石和货币只能作为随身行李进口,且必须在抵达时在机场向海关当局申报。
  • 申报单应妥善保管,因为离境时需要向海关当局出示。

酒精及消耗品

海关规定

个人消费用葡萄酒/烈酒/香烟的进口允许限额:

  • 每人1.5升。
  • 1条香烟(200支)。

所有消耗品(如化妆品、食品、饮料)的进口:

  • 需缴纳关税和海关增值税。
  • 所有进口关税按货物的到岸价价值征收。

艺术品进口(如地毯、挂毯、画作、乐器、金属罐)

所需文件
  • 装箱单。
  • 形式发票(仅用于海关目的)。
  • 每件物品的2张照片应随货物一同到达。
  • 每种文化物品的确切件数。
  • 地毯的照片、尺寸和原产国。
海关规定
  • 这些程序和单据要求适用于外交和非外交货物!
备注
  • 对于艺术品的进口和清关,发货人/托运人应在货物抵达阿塞拜疆之前提前提供这些单据。
  • 如果单据上注明的物品数量与到达货物的实际数量存在差异,海关将仅对单据中列出的物品照片进行签注。
  • 因此,这些物品所属的客户在从阿塞拜疆再出口这些物品时可能会遇到问题。
  • 所有物品必须在装箱单和形式发票中列出,并注明每件的准确数量。
  • 将这些物品正式进口到阿塞拜疆需要照片。一旦照片经海关签注,将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必须保管至再出口时,因为海关当局会要求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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