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黑清关指南:家具、行李进出口海关规定与所需文件

本指南汇总波黑海关对家具、行李等私人物品进口与出口的规定,适用于海运、空运等各类运输方式,资料整理自 FIDI 与 IAM 最新版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海关规定与我方操作团队确认为准。

波黑进口清关:所需文件与海关规定

来源:FIDI《海关指南》 · 更新于 2026

家庭用品/返回公民

所需文件
  • 不早于6个月的波黑居住证明(CIPS证书)
  • 由波斯尼亚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的证明,证明进口商此前在波黑境外连续居住至少12个月,或在4年内累计至少12个月
  • 进口商关于其从原籍国抵达日期的声明
  • 声明其从未根据波黑海关法第176条第4款附件3享受过此海关特权
  • 声明客户承诺在波黑居住地将个人财产用于完全相同的目的
  • 声明客户承诺承担可能产生的任何海关税费
  • 物品清单
  • 应海关官员特别要求,提供证明个人财产在离境前至少6个月内一直由受益人拥有的证据。
备注
  • 客户签署的声明必须使用波斯尼亚语。

家庭用品/外交人员

所需文件
  • 由大使馆或组织盖章的波黑外交部签发的免税证明副本(客户需注册为外交人员)。
  • 外交身份证(由大使馆或组织盖章的副本)

家庭用品/外国公民

所需文件
  • 注明日期和价值的物品清单
  • 证明客户惯常居住地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以外至少连续12个月的官方文件
  • 波黑安全部(外国公民事务处)签发的居留许可。证书有效期至少为12个月。
  • 声明客户此前未根据波黑海关法第176条第4款和附件5享受过此特权
  • 声明进口货物为已使用物品,且在出口前6个月内一直属于进口商
  • 声明客户承诺承担可能产生的任何海关税费。
备注
  • 客户签署的声明必须使用波斯尼亚语。

酒精

海关规定
  • 酒精饮料需缴税。

违禁物品

海关规定
  • 麻醉品、武器和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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