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清关指南:家具、行李进出口海关规定与所需文件

本指南汇总巴西海关对家具、行李等私人物品进口与出口的规定,适用于海运、空运等各类运输方式,资料整理自 FIDI 与 IAM 最新版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海关规定与我方操作团队确认为准。

巴西进口清关:所需文件与海关规定

来源:FIDI《海关指南》 · 更新于 2025

搬家物品

所需文件
  • 临时工作签证(一年或以上):
  • 签证有效期必须超过180天,并在护照上盖章。
  • 巴西纳税人卡(CPF)的公证副本或显示CPF号码的互联网摘录。
  • 护照所有页面的公证副本,包括空白页。
  • 巴西身份证或协议(RNM)的公证副本。
  • 显示进入巴西的机票副本和登机牌。如果登机牌未显示您抵达该国的年份,请同时保留原始行李票以供海关出示。
  • 注册证书副本。
  • 私人授权书+数字授权书(e-CAC)的公证签名,授权巴西代理代表客户进行清关(代理将在客户抵达巴西后提供此表格)。
  • 带有公证签名的巴西海关表格,如巴西居住证明;行李申报;国外免税申报;国外居住声明,RAT(根据入境港口/机场可能要求其他表格,将由当地代理通知)
  • 以DSI表格形式提供的公证详细清单,使用葡萄牙语并以美元计价(代理将在客户抵达巴西后提供此表格)。所有电气、电子、机械或光学器具或设备必须详细说明类型/标记、品牌、型号和序列号。
  • 原始提单或空运单。
  • 货物必须在巴西联邦警察在护照上盖章之日起180天内抵达巴西。
  • 永久签证(首次入境):
  • 永久签证必须在抵达巴西之前获得
  • 持有签证的客户必须在巴西联邦警察局注册以进行搬家清关。
  • 巴西税卡(CPF)的公证副本或显示CPF号码的互联网摘录。
  • 护照所有页面的公证副本,包括空白页。
  • 巴西身份证或协议(RNM)的公证副本。
  • 显示进入巴西的机票副本和登机牌。如果登机牌未显示您抵达该国的年份,请同时保留原始行李票以供海关出示。
  • 注册证书副本。
  • 抵达巴西时在机场联邦警察局获得的移民证书副本
  • 私人授权书+数字授权书(e-CAC)的公证签名,授权巴西代理代表客户进行清关(代理将在客户抵达巴西后提供此表格)。
  • 带有公证签名的巴西海关表格,如:巴西居住证明;行李申报;国外免税申报;国外居住声明,(根据入境港口/机场可能要求其他表格,将由当地代理通知)
  • 以DSI表格形式提供的公证详细清单,使用葡萄牙语并以美元计价(代理将在客户抵达巴西后提供此表格)。所有电气、电子、机械或光学器具或设备必须详细说明品牌、型号和序列号。
  • 原始提单或空运单。
  • 货物必须在巴西联邦警察在护照上盖章之日起180天内抵达巴西。
  • 回国公民 - 巴西公民和永久签证持有者回国(在国外1年后):
  • 护照所有页面的公证副本,包括空白页。
  • 巴西CPF的公证副本。
  • 巴西身份证(RG / RNM)的公证副本。
  • 显示进入巴西的机票副本和登机牌。如果登机牌未显示您抵达该国的年份,请同时保留原始行李票以供海关出示。
  • 注册证书副本。
  • 抵达巴西时在机场联邦警察局获得的移民证书副本
  • 在原籍国巴西领事馆获得的居住领事证书的公证签名(更多详情请参见海关规定)
  • 私人授权书+数字授权书(e-CAC)的公证签名,授权巴西代理代表客户进行清关(代理将在客户抵达巴西后提供此表格)。
  • 带有公证签名的巴西海关表格,如:巴西居住证明;行李申报;国外居住声明,(根据入境港口/机场可能要求其他表格,将由当地代理通知)
  • 以DSI表格形式提供的公证详细清单,使用葡萄牙语并以美元计价(代理将在客户抵达巴西后提供此表格)。所有电气、电子、机械或光学器具或设备必须详细说明品牌、型号和序列号。
  • 原始提单或空运单。
  • 货物必须在巴西联邦警察在护照上盖章之日起180天内抵达巴西。
海关规定
  • 如果物品非用于商业目的,个人使用的物品和新物品可免税入境:
  • 新物品:
  • 每类相似物品仅允许合理数量,且必须符合客户的个人情况和职业
  • 购买发票副本或信用卡对账单必须提交给海关当局。
  •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食品、尿布、化妆品、蜡烛、油漆等消费品,巴西海关不将其视为家庭用品,不能包含在搬家物品中。
  • 临时签证(工作签证):
  • 货物必须在所有者使用签发的签证入境该国后180天内抵达巴西。
  • 清关流程必须在货物抵达后45天内启动。
  • 货物必须来自所有者国籍国或其发货时居住的国家。
  • 在签证有效期内暂停征收关税。
  • 新物品允许入境,因为关税暂停征收,但所有带入该国的物品必须在签证到期前再出口,否则将征收关税和罚款。
  • 持有临时签证的外国公民必须签署再出口保证书,基于货物的CIF金额。
  • 回国巴西人和永久签证持有者:
  • 货物必须在所有者使用签发的签证入境该国后180天内抵达巴西。
  • 清关流程必须在货物抵达后45天内启动。
  • 货物必须来自所有者国籍国或其发货时居住的国家。
  • 如果物品由发货人正确列出,允许其非随身行李免税入境。
  • 回国巴西人和持有永久签证的公民需要证明在国外居住至少一年。
  • 必须在原籍国巴西领事馆获得证书以避免税费。
  • 此外,要免税,搬家物品的所有者在最终回国前的十二个月内在巴西停留不得超过44天。
  • 客户有责任检查并确认在巴西停留的天数,如果信息错误,海关将征收税费并可能处以罚款。
  • 对于永久/临时签证:
  • 货物必须在所有者使用签发的签证入境该国后180天内抵达巴西。
  • 清关流程必须在货物抵达后45天内启动。
  • 货物必须来自所有者国籍国或其发货时居住的国家。
  • 如果货物因缺少签证而被留在港口(或机场)码头未清关,港口和机场费用可能极高。
  • 进口货物在港口/机场45天后,如果客户或其代表/海关经纪人未启动海关流程,海关有权扣押货物。
  • 如果客户持临时签证搬到巴西,那么作为搬家一部分带入巴西的所有物品必须在他们离开巴西或签证到期时出口。如果留在巴西,海关将按申报价值的50-80%征收税费并处以罚款。
备注
  • 根据IN 1059规定,客户必须在清关流程之前身在巴西
  • 进口商可以向海关经纪人提供授权书,代表其进行海关流程。
  • 负责清关流程的检查员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检查联邦警察系统以确认进口商在巴西。如果他发现进口商不在该国,他可能会搁置货物直到确认其入境。这意味着海关流程将被延迟/搁置,并产生额外的港口/机场费用。
  • 客户应能证明其抵达该国(如飞往巴西的机票或护照)。
  • 严格按照以下方式托运货物(强制性):
  • 全名(按护照上所列,不使用“先生”、“女士”、“小姐”昵称或缩写)
  • CPF号码(发货人必须告知您) - 巴西所有居民都有此号码(这是巴西纳税人ID)
  • 巴西地址。
  • 当货物抵达巴西时,如果客户未完成海关预注册(credenciamento),则无法启动清关流程。
  • 为使客户预注册,搬家代理需要在货物抵达巴西前至少7个工作日获得以下文件:
  • 客户身份证或协议,巴西社会保障 - CPF - 或协议。
  • 授权书
  • 提单
  • 如果包含:
  • 旧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强制代码NCM 9797。
  • 外交货物身份/外交旧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外交汽车:强制代码NCM 9898。
  • 外交汽车:强制代码NCM 8703。
  • 以下信息必须在原始提单(OBL)上正确申报:
  • OBL必须显示运费成本(不允许“按协议”)。
  • 仅家庭用品的正确真实毛重(公斤) - 不含集装箱皮重(不允许“磅”)。
  • 仅以立方米为单位的体积(不允许“立方英尺”)。
  • 根据装箱单的货物描述和件数。
  • 家庭用品的协调代码,即:2个木制搬家箱内含70件旧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或150件散装于1x20英尺集装箱中。
  • 不会有例外,任何未包含所有 required 信息(如托运说明中所述)的提单将被处以约5,000美元的更正罚款。
  • 所需信息如下:
  • 提单收货人应为发货人(所有者完整姓名)。这是必须的。不要将货物托运给搬家公司或任何公司。
  • 完整地址 - 地址必须与巴西居住证明和税务地址相同(与CPF登记或年度所得税申报中最后告知的相同)。
  • 发货人CPF号码(巴西所得税号码)。
  • 在提单正文中,必须显示家庭用品/个人物品的海关商品代码。
  • 所有货物都要求在原始提单上注明客户的CPF(Cadastro de Pessoas Fisicas - 巴西社会保障号码)卡号。如果未列出CPF卡号,将导致延误和可能的费用(港口仓储和滞期费)。
  • 海关当局不会在没有适当签证的情况下授权家庭用品货物的清关。
  • 出于安全原因,不建议将个人电子设备如照相机、笔记本电脑、iPad平板电脑、iPod和智能手机放入海运货物中。

外交人员搬家物品

所需文件
  • 护照所有页面,包括空白页,由领事馆或大使馆盖章。
  • 巴西税卡(CPF)的公证副本。
  • 与临时签证相同的注释。
  • 由MRE签发的巴西身份证的公证或大使馆/领事馆盖章副本。
  • 大使馆/领事馆信头的商船信(AFRMM)原件(将提供模板)。
  • 由MRE签发的巴西身份证的公证或大使馆/领事馆盖章副本,来自签署商船信(AFRMM)的人。
  • 外交特许(DSI)和补充页,经巴西外交部批准并由领事馆或大使馆盖章。
  • 私人授权书+数字授权书(e-CAC)的公证签名,授权巴西代理代表客户进行清关(代理将在客户抵达巴西后提供此表格)。
  • 显示进入巴西的机票的公证副本。
  • 提单或空运单原件。
海关规定
  • 免税入境。
  • 关于外交人员的酒精进口,法律适用于所有人,无论是否外交人员,关于酒精。外国外交人员以及任何人(取决于入境口岸/机场)的限制为12升。
备注
  • 特许仅在出示提单时授予。 - 应立即邮寄。
  • 特许文件将由Itamaraty或外交部签发。

家用电器

所需文件
  • 参见搬家物品。
海关规定
  • 同上。

继承物品

海关规定
  • 请向您的代理咨询每个个案。

礼物、纪念品

所需文件
  • 参见搬家物品。
海关规定
  • 如果作为家庭用品的一部分,可免税入境。
备注
  • 只要不是用于商业目的且数量合理。
  • 海关当局可能要求购买发票/信用卡对账单副本。

艺术品、古董

所需文件
  • 参见搬家物品。
海关规定
  • 如果作为家庭用品的一部分,可免税入境。
备注
  • 同上。

贵金属物品

所需文件
  • 参见搬家物品。
海关规定
  • 如果作为家庭用品的一部分,可免税入境。
备注
  • 如果作为家庭用品的一部分,可免税入境。

船只

海关规定
  • 不允许。可能被没收。

机器、器具、备件

海关规定
  • 请向您的代理咨询详情。
备注
  • 仅在发货人职业需要时允许。

猫和狗

所需文件
  • 来自原产地的健康和疫苗接种证书,经巴西领事馆盖章。
备注
  • 仅在海关兽医检查后方可清关。

其他动物

海关规定
  • 在离开原产国之前需咨询巴西农业部。
备注
  • 仅在入境口岸兽医检查后方可清关。

酒精饮料

海关规定
  • 家庭用品的一部分。
  • 必须在发货人清单上列出,注明数量、类型、品牌、酒精百分比和价格。
  • 进口酒精饮料将征收关税。
  • 未申报可能导致没收和罚款。
  • 作为行李进口酒精饮料的限制为12升。

地毯

所需文件
  • 参见搬家物品。
海关规定
  • 如果作为家庭用品的一部分,可免税入境。

植物

海关规定
  • 不允许。可能被没收。

罐头和食品

海关规定
  • 不允许。可能被没收。

禁止物品

海关规定
  • 手枪和弹药必须在领事馆签证的清单中。这些必须在海关放行前在巴西陆军登记。
  • 可能与枪支混淆的玩具、复制品和仿制品,除非是授权用户收藏的一部分,如巴西陆军司令部所规定。
  • 剑和砍刀。
  • 假冒产品。
  • 植物、沙子或植物源产品。
  • 各种船只、船、充气船、皮划艇、桨船、水上摩托艇及类似物品,以及船用发动机。
  • 乘骑式割草机、割草机和燃气修剪机。
  • 模型飞机(无人机)。
  • 易燃或腐蚀性材料。
  • 压缩气体、气瓶或可燃液体。
  • 燃气烤架或丙烷罐。
  • 建筑材料。
  • 珠宝、货币或有价值物品。
  • 毒品和药品(除非有医生处方)。
  • 发动机和车辆,或其零件(除非是外交货物)。
  • 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悬浮板)及类似物品。
  • 高价值硬币或邮票收藏。
  • 葡萄酒和酒精饮料(最多12升,6瓶或16瓶750毫升)。
  • 轮胎 - 如果是旧轮胎,乘客将被刑事起诉,所有诉讼和销毁费用将由乘客承担。如果是新轮胎,轮胎将被扣押。
  • 持有临时签证的客户如果不请求/获得暂停,将始终需要缴纳关税。
备注
  • 武器、弹药、危险物品。
  • 在离开原产国之前需咨询巴西陆军。
  • 仅限小口径、个人使用、猎枪。不允许危险物品。枪支和弹药将被扣留直至陆军官员检查。

木质包装

海关规定
  • 根据巴西法规IN32,2016年2月1日,如果任何货物中有木质包装(也包括集装箱内的隔板),必须在提单上告知以下选项之一:
  • 木质包装:不适用(未使用)。
  • 使用木质包装:已处理/已认证(需要证书副本)。
  • 所有航运公司都要求将此信息包含在OBL/ AWB上。
备注
  • 如果不合规,货物可能会退回原产地。

进出口木箱熏蒸

海关规定
  • 巴西政府采用了ISPM-15(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出版物15)《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又称NIFM-15),以标准化用于货物运输的木质包装材料的处理。
  • 使用木质包装进出该国的货物需要有印章,证明这些包装已接受所需的处理(HT = 热处理 - 木材核心温度至少56°C,持续至少30分钟;或用甲基溴(MT)熏蒸)。
  • 最低温度不应低于10°C,最短暴露时间不应低于16小时。
  • 本法规中规定的处理旨在减少与木质包装相关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引入和/或传播。
  • 木质包装材料必须在每件物品的可见位置标记,至少在物品的两个相对侧面上用黑色墨水清晰永久地标记。不允许使用标签和粘合剂。
  • 批准的标记格式应如下:其中XX是国家代码,000是生产商编号,YY是处理类型,AAA是检验机构标志。
  • 如果货物抵达时没有此印章,将以发货人/原产地代理的费用退回原产国。
  • 海关检查员也可能要求提供处理证书副本以供核实。因此,请确保您拥有为此特定木材签发的文件以避免问题。
  • 一些国家通常从木材供应商处签发一般证书,证明其全部木材已处理,但巴西不接受这种一般证书。
  • 您的当地代理需要为货物内特定木材量签发的文件。
备注
  • 本法规不适用于以下制造的木质包装材料:
  • 厚度6毫米或以下的原木。
  • 通过胶水、热和压力或其组合生产的加工木材。
  • 胶合板及凝聚锯末板。
  • 定向木纤维板。
  • 锯末和木纤维。
  • 可能受熏蒸化学品不利影响的物品,应在运输前用塑料紧紧包裹和密封。
  • ISPM 15国际认可的认证标记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IPPC认证符号(这是注册商标)。
  • XX:代表木材处理所在国的两个字母ISO国家代码。
  • 000:代表唯一认证编号(确保木质包装材料可追溯到处理提供商和/或制造商)。
  • YY:是处理缩写,其中:
  • HT:是使用常规蒸汽或干窑加热室进行热处理的代码,最低56º C,至少30分钟
  • MB:是甲基溴熏蒸的代码
  • DH:是使用介电加热进行热处理的代码
  • 其他信息如制造日期、批号、公司名称或标志,也可以包含在标记边框外,只要不引起混淆、欺骗或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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