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汇总捷克海关对家具、行李等私人物品进口与出口的规定,适用于海运、空运等各类运输方式,资料由熙浦团队整理自 FIDI 与 IAM 最新版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海关规定与我方操作团队确认为准。
捷克进口清关:所需文件与海关规定
二手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非欧盟公民
所需文件- 护照复印件(主页+所有相关页面,如有印章和签证)。
- 原居住国的居住证明(发货人在捷克共和国建立居住地之前至少12个月)示例:签证、住房合同、雇主确认函)。
捷克共和国的居住证明:
- 住房合同复印件(租赁期:至少12个月),
- 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 员工卡或居留许可或长期签证复印件(如已获得)。
- 授权搬家公司代表发货人在海关当局办理事务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原件。
- 公司声明——雇主关于在捷克共和国工作派遣的确认函或工作合同。
- 关税豁免申请——此文件需要原件并正式签署!
- 物品清单。
- 免税。
- 自进口之日起12个月内,未经主管海关当局事先通知,物品不得出借、作为担保、出租或出售。
- 海关接受部分文件使用英文(不仅限于捷克语),例如租赁合同。
- 家庭用品在以下条件下可免税进口:
- 物品在运输前至少六个月一直为发货人所有,并在发货人原惯常居住地使用。
- 物品拟用于发货人在其新惯常居住地的相同用途。
- 关税和税收减免仅授予在运输前惯常居住地在欧盟关税领土之外连续至少12个月的人员。
- 关税和税收减免仅适用于在欧盟建立惯常居住地之日起12个月内进入欧盟的个人财产和家庭用品。
- 关税豁免申请和授权书需要原件。
- 需要注意的是,海关官员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如果所提供的文件符合政府法规(ES) č. 1186/09的免税清关要求,海关官员可放行物品。
二手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欧盟及捷克公民回国
所需文件- 护照复印件(主页+所有相关页面,如有印章和签证)。
- 原居住国的居住证明,显示在欧盟建立居住地之前至少在欧盟以外停留12个月(例如:签证、住房合同、雇主确认函)。
欧盟居住证明:
- 欧盟居留许可或欧盟身份证(Obcansky prukaz)复印件或市政厅登记证明。
- 住房合同复印件(租赁期:至少12个月)/房屋购买合同。
- 关税豁免申请——此文件需要原件并正式签署!
- 公司声明——雇主关于工作合同的确认函。
- 授权搬家公司代表进口人在海关当局办理事务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原件。
- 物品清单。
- 免税。
- 自进口之日起12个月内,未经主管海关当局事先通知,物品不得出借、作为担保、出租或出售。
- 海关接受部分文件使用英文(不仅限于捷克语),例如租赁合同。
- 家庭用品在以下条件下可免税进口:
- 物品在运输前至少六个月一直为发货人所有,并在发货人原惯常居住地使用。
- 物品拟用于其新惯常居住地的相同用途。
- 关税和税收减免仅授予在运输前惯常居住地在欧盟关税领土之外连续至少12个月的人员。
- 关税和税收减免仅适用于在欧盟建立惯常居住地之日起12个月内进入欧盟的个人财产和家庭用品。
- 关税豁免申请和授权书需要原件。
- 需要注意的是,海关官员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如果所提供的文件符合政府法规(ES) č. 1186/09的免税清关要求,海关官员可放行物品。
个人物品——外交人员搬迁
所需文件- 护照复印件。
- 授权搬家公司代表进口人在海关当局办理事务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原件。
- 物品清单。
- 大使馆确认客户在捷克共和国派遣的声明。
- 外交物品或车辆进口申报单(表格)。
- 捷克外交部签发的外交身份证。
- 免税。
- 自进口之日起12个月内,未经主管海关当局事先通知,物品不得出借、作为担保、出租或出售。
- 外交物品进口申报单(2份表格)和授权委托书需要原件。
- 外交人员允许进口酒精——请联系您当地的大使馆了解有关配额的更多信息。
- 需要注意的是,海关官员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如果所提供的文件符合政府法规(ES) č. 1186/09的免税清关要求,海关官员可放行物品。
汽车和摩托车
所需文件一份表格,注明:
- 车辆的官方/厂牌名称和类型
- 制造编号(车架号)
- 年份(车辆制造年份)
- 燃料类型
- 车辆重量
- 购车发票或其他购买确认文件(原件和清晰可读的复印件)——将在送货日期退还。
- 车辆登记证/所有权证书(原件)——将在送货日期退还。
- 与进口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相同的所有文件(见上文)。
- 在满足家庭用品所有要求的情况下免税。
- 自进口之日起12个月内,未经主管海关当局事先通知,车辆不得出借、作为担保、出租或出售。
- 作为家庭用品搬迁的一部分,车辆在以下条件下可免税进口:
- 车辆在运输前至少六个月一直为发货人所有,并在其原惯常居住地使用。
- 拟用于其新惯常居住地的相同用途。
- 关税和税收减免仅授予在运输前惯常居住地在欧盟关税领土之外连续至少12个月的人员。
- 关税和税收减免仅适用于在欧盟建立惯常居住地之日起12个月内进入欧盟的车辆。
- 车辆可在进口之日起一年后出售。
- 注意:注册超过8年的车辆可能会有问题。例外是超过30年的车辆,可作为老爷车注册和使用。
- 需要注意的是,海关官员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如果所提供的文件符合政府法规(ES) č. 1186/09的免税清关要求,海关官员可放行物品。
酒精和香烟
所需文件- 与家庭用品和个人物品搬迁相同。
- 需缴税。
- 非随身运输中酒精或烟草没有免税进口额度。
- 外交人员允许进口酒精——请联系您当地的大使馆了解有关配额的更多信息。
- 需要注意的是,海关官员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如果所提供的文件符合政府法规(ES) č. 1186/09的免税清关要求,海关官员可放行物品。
枪支
所需文件- 由客户所在国的捷克共和国大使馆签发的文件/枪支随行证书。
- 免税(作为二手家庭用品运输的一部分)。
- 仅凭许可证,方可在捷克共和国领土上临时进口、出口或携带A类、B类或C类武器或此类武器的弹药,或在捷克共和国领土上过境。
- 许可证以枪支随行证书的形式签发。
- 用于武器或弹药过境的枪支随行证书,可应自然人和法人的请求由捷克共和国大使馆签发。
- 对于以狩猎或参加射击比赛为目的访问捷克共和国并持有欧洲枪支许可证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可由边境口岸的警察单位签发。
- 如果持有人来自欧盟成员国,且持有针对所转移武器签发的欧洲枪支许可证,并能声明其旅行目的,则B类和C类武器及此类武器的弹药无需提交枪支随行证书。
- 从第三国前往欧盟成员国的旅行者,在欧盟外部边境检查时,必须提交由各相关成员国适当当局签发的许可证,该许可证针对其打算携带此类武器或弹药前往或过境的成员国领土。
- 需要注意的是,海关官员可能要求提供额外文件。如果所提供的文件符合政府法规(ES) č. 1186/09的免税清关要求,海关官员可放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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