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汇总卢森堡海关对家具、行李等私人物品进口与出口的规定,适用于海运、空运等各类运输方式,资料整理自 FIDI 与 IAM 最新版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海关规定与我方操作团队确认为准。
卢森堡进口清关:所需文件与海关规定
来源:FIDI《海关指南》 · 更新于 2024
卢森堡海关指南:文件、关税与运输说明
来源:IAM《国家指南》 · 更新于 2026-09-08 · 下载卢森堡国家指南 PDF
文件
进口二手家庭用品、个人物品及相关货物所需的文件。
适用于所有进口商(卢森堡国民和外国公民)如果无法提供海关免税证明(Certificate de Franchise en Douane)(例如因为进口商尚未持有永久居留许可),则必须改为提交以下文件:
- 护照或国民身份证复印件
- 法语或德语装箱单,详细且编号,列明所有物品及预估价值,注明日期并由物主签字
- 正本提单(快递放货)或空运单(AWB)
- 海关免税证明(Certificate de Franchise en Douane)
- *由卢森堡海关和消费税局(Administration des douanes et accises)签发。如果进口商尚未持有永久居留许可,可替换为替代文件(见下文)。*
- 法语或德语报关单,由物主正本签字
- 法语或英语物品清单(3份正本,每页填写完整并由物主签字)
- 雇主证明或“信息表”(Fiche de Renseignements),确认居住地迁移
- 如果货物包含新家具或物品,需提供T表(T-Form)(用于欧盟内过境)
- 任何新家具和物品的正本购买发票和消费申报单(COM 4)
- 雇主证明,确认过去12个月内在欧盟境外居住
- 卢森堡租赁合同或租约复印件
- 如果雇主无法提供证明,则需提供抵达卢森堡前12个月的水电费账单
- 由驻卢森堡外交机构或大使馆提供的136 F声明
- 装箱单和提单/空运单
- 外交护照或官方身份证明
- *外交搬迁在提供136 F声明的情况下可免税入境。清关通过外交部礼宾司协调。*
具体信息
抵达前进口:可在实际居住地迁移前最多6个月申请关税豁免,前提是进口商签署正式承诺,保证在6个月内建立有效居留,并向海关和消费税局缴纳保证金。
货物中的新物品:所有新家具和物品(仍保留原包装、带有标签或未使用过的物品)均需缴纳关税和税费。新物品需要T表、正本购买发票和消费申报单(COM 4)。
欧盟内搬迁:欧盟境内的搬迁无需缴纳关税或税费,但仍建议提供装箱单和运输文件。
居住证明:该证明必须由卢森堡新住所的地方当局(Commune)签发,注明国籍、此前在国外至少12个月的居住情况、在卢森堡登记住所的日期,并且(对于本国国民)声明申请人此前未在卢森堡居住过。对于此前曾在卢森堡居住的公民,可能需要两份证明:一份来自原居住地Commune,注明迁出日期;另一份来自新Commune。
ISPM 15(木质包装):所有从欧盟以外进入卢森堡的货物中使用的实木包装材料(托盘、板条箱、垫木)必须符合ISPM 15标准(经过热处理或熏蒸,带有IPPC印章)。不合规的木质包装可能被拒绝入境、由进口商承担费用进行处理或销毁。
EORI号码:报关需要EORI(经济经营者注册和识别)号码。目的地代理通常会处理此事。
婚礼嫁妆/礼物:婚礼礼物和嫁妆的免税进口需提供特定文件:136表格、国外地方当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婚前与父母同住的清单证明、结婚证书,以及确认一方配偶居住在卢森堡、另一方居住在国外的文件。夫妻中至少有一人必须曾在卢森堡居住。
保证金/银行担保:如果在进口时无法提供海关免税证明(Certificate de Franchise en Douane),可凭保证金获得临时关税豁免,保证金涵盖:申报价值的约3.5%(进口费用)、17%增值税(按申报价值计算),以及约200欧元的固定费用,以确保海关文件的正确结算。在提交最终海关免税证明并完成手续后,保证金将退还。
转售限制:根据居住地迁移减免免税进口的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出借、质押、出租、转让或出售。在此期间内处置货物将触发缴纳进口时本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和增值税。
关税与税费
免税条件(居住地迁移):根据欧盟理事会第1186/2009号条例,当进口商将其正常居住地迁至卢森堡时,个人财产可免税进口,前提是进口商已在欧盟关税区外连续居住至少12个月,货物已由进口商拥有和使用至少6个月,且货物用于新住所的个人用途。货物必须在居住地确立之日起12个月内进口。个人财产可在此12个月窗口内分阶段进口;所有物品必须出现在初始清单上,即使后续才发运。
增值税:卢森堡的标准增值税率为17%,是欧盟最低的。14%、8%的优惠税率以及3%的超低税率适用于特定类别的商品(食品、书籍、儿童服装、药品等),但这些通常与家庭用品货物无关。
禁止与限制物品
禁止物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
- 枪支和弹药 [需要许可]
- *仅凭有效的欧洲枪支通行证(欧盟内)或卢森堡警方签发的进口授权(来自非欧盟)方可进口*
- 象牙及受保护物种制品(龟甲、珊瑚、爬行动物皮革、某些热带硬木)[CITES]
- *进口需要有效的CITES许可证*
- 假冒和盗版商品
- 被盗或非法出口的艺术品、历史或考古物品
- 某些危险犬种(比特犬、美国斯塔福德郡梗、土佐犬)
- 来自非欧盟国家的肉类、牛奶和乳制品
- *有限例外:来自法罗群岛、格陵兰和冰岛的最多10公斤。来自其他非欧盟国家的最多2公斤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和特殊医疗食品,前提是密封、有品牌且无需冷藏。最多20公斤去内脏的鱼。*
- 无处方或文件的药品 [需要许可]
- *个人用途的药品允许以符合个人需求的数量携带,需附有处方或医生信函*
- 某些无植物检疫证书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需要许可]
欧盟成员国之间为个人用途运输的货物没有海关限制。但是,卢森堡海关官员可能会对携带超过以下指示性阈值的旅客进行询问:
烟草:800支香烟、400支小雪茄(每支最多3克)、200支雪茄、1公斤吸用烟草。
酒精:10升酒精度超过22%的烈酒、20升酒精度低于22%的烈酒/加强葡萄酒、90升葡萄酒(最多60升起泡酒)、110升啤酒。
如果海关官员认定超过这些阈值的数量具有商业性质,可能会被扣押。
非欧盟进口(空运或海运)17岁及以上从欧盟以外乘飞机或海运抵达的旅客可免税进口以下物品:
烟草(其中之一):200支香烟,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吸用烟草。这些是替代限额,可按比例组合。
酒精:1升酒精度超过22%的烈酒,或2升酒精度低于22%的烈酒。另加:4升静止葡萄酒。另加:16升啤酒。
其他物品:非商业性质的个人物品,每人最多430欧元(15岁以下旅客为150欧元)。仅限个人用途的药品。
非欧盟进口(陆路)卢森堡与非欧盟国家没有陆地边界(与比利时、法国和德国接壤,均为欧盟成员国)。但是,经由非欧盟国家进入欧盟并通过陆路抵达卢森堡的货物适用标准的非欧盟陆路限额:40支香烟、个人物品最多300欧元,以及按比例减少的酒精限额。
家庭用品货运中的酒精这些费率应与目的地代理确认,因为卢森堡此后已将标准增值税提高至17%。
危险物品进口危险物品(刀具、弩、某些运动武器)需要事先获得司法部的授权。请联系目的地代理了解当前要求。
货币欧盟成员国之间运输现金没有限制。从欧盟以外入境时,等值于10,000欧元或以上的现金(任何货币,包括旅行支票和其他货币工具)必须向海关申报。
托运指示
建议:联系目的地代理,确保进口前已满足所有要求,特别是关于空运/海运/陆运的差异。
清单要求:所有货物都需要详细、逐项列出的装箱单。清单必须使用法语或德语(物品清单也接受英语),描述每件物品及预估价值,并注明日期且由物主在每页签字。所有物品必须出现在初始清单上,即使分阶段发运。
语言:卢森堡有三种官方语言:卢森堡语、法语和德语。所有海关文件必须使用法语或德语。目的地代理通常会用法语准备报关单供物主签字。
发运时间:货物必须在卢森堡确立居住地之日起12个月内进口。可在居住地迁移前最多6个月进行抵达前进口,需提供正式承诺和保证金。
分批发运:货物可在12个月窗口内分阶段进口。每批部分货物必须附有与所进口物品相对应的部分清单,并必须引用初始承诺表。
海关检查:卢森堡海关保留检查任何货物的权利。物主需要签署正本报关单,连同护照复印件、装箱单和物品为使用过的证明。
物主到场:报关单需要物主签字。如果物主无法到场,可签署授权委托书(代理)给搬运公司或第三方(如配偶)代为办理。
货物呈报:个人物品及相关海关手续只能在工作日海关办公时间内办理。
入境口岸:卢森堡是内陆国。海运货物通常通过比利时(安特卫普)或荷兰(鹿特丹)的港口进入欧盟,然后通过陆路运输。空运货物经由卢森堡芬德尔机场抵达,该机场通过Cargolux(欧洲最大的货运航空公司之一)处理大量货物。芬德尔机场的清关通常高效,大多数包裹在1-2天内清关。
不可预测的费用:进口商应预算清关延迟时可能产生的仓储费、等待居住证明期间的保证金金额、代理手续费,以及如果文件不是法语或德语时的宣誓翻译费用。SNCA还可能要求某些车辆相关文件由宣誓翻译员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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