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汇总坦桑尼亚海关对家具、行李等私人物品进口与出口的规定,适用于海运、空运等各类运输方式,资料整理自 FIDI 与 IAM 最新版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海关规定与我方操作团队确认为准。
坦桑尼亚进口清关:所需文件与海关规定
来源:FIDI《海关指南》 · 更新于 2023
坦桑尼亚出口清关:所需文件与海关规定
来源:FIDI《海关指南》 · 更新于 2023 · 下载坦桑尼亚出口指南 PDF
非外交人员
所需文件- 护照复印件
- 居留许可复印件
- 税号复印件
- 合同终止信复印件
- 木制品需提供自然资源部出具的出口许可
- 雕刻品需提供出口许可
- 将在港口进行体检。
外交人员
所需文件- 护照复印件
- 居留许可复印件
- 税号复印件
- 装箱单需经外交部认可方可出口。
坦桑尼亚海关指南:文件、关税与运输说明
来源:IAM《国家指南》 · 更新于 2026-09-05 · 下载坦桑尼亚国家指南 PDF
文件
进口二手家庭用品、个人物品及相关货物所需的文件。
回国居民(坦桑尼亚国民)- 详细的逐项英文装箱清单,注明日期并由托运人签字
- 有效护照原件(含入境章;目的地代理需持有原件)
- 国外的过期签证(证明旅居国外的时长)
- TIN(纳税人识别号)证书复印件
- 海运提单、海运单、电放提单、空运单或公路货运单(RCN)正本两份
- 所有新物品的发票
- 详细的逐项英文装箱清单,注明日期并由托运人签字
- 有效护照原件(含入境章)
- 工作许可证原件
- 居留许可证原件
- 雇佣合同复印件(跨境公路运输时海关要求提供)
- TIN证书复印件
- 提单、海运单、电放提单、空运单或RCN正本两份
- 所有新物品的发票
- 详细的逐项英文装箱清单,注明日期并由托运人签字
- 护照复印件
- PRO6表格(外交豁免)——必须通过托运人的雇主/使馆向外交部申请;文件必须在货物到达前至少30天快递至目的地代理,以便雇主申请关税豁免
- 提单、海运单、电放提单、空运单或RCN正本两份
- TIN证书
- 豁免证书及经批准的VAT 220表格
- 装箱清单、护照和提单
具体信息
所有非外交货物均须接受海关官员100%的实物查验和核实。
要获得免税和免关税清关资格,货物必须在进口商取得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和TIN证书之后到达。如果货物在这些文件签发之前到达,港口或机场仓储费、滞期费和罚款将从第一天起开始累计。强烈建议在确认所有文件齐备之前将货物留在起运地。
个人物品必须在进口商首次抵达坦桑尼亚后3个月(90天)内进口。90天期限可根据申请再延长3个月。海关以首次入境坦桑尼亚的日期为起算日,即使首次入境使用的是临时签证。
回国的坦桑尼亚国民必须在国外连续居住至少12个月,且在此期间未在坦桑尼亚停留。在过去12个月内任何在坦桑尼亚的停留,即使只有几天,都会导致货物被全额征税。
新物品一律征税。对于非外交人员,所有木质家具和电子电器均须缴纳消费税,不予豁免,即使货物其余部分符合免税清关条件。
非外交人员的新物品和应税物品税费:进口关税为CIF价值的25%,另加增值税(VAT)为CIF的18%,另加铁路发展税(RDL)为CIF的1.5%,另加海关手续费为CIF的0.6%。
外交货物免缴增值税,但须缴纳码头费,约为PRO6表格上申报海关价值的1.5–1.6%。持有有效PRO6的外交货物无需实物查验。
托运人自有的集装箱须缴税。
港口仓储费在到达后7天开始计收,20英尺集装箱每天约20美元加增值税,40英尺集装箱每天约40美元加增值税,前21天按此标准,此后翻倍。滞期费在7–14天免箱期(取决于航运公司)后开始累计,20英尺集装箱每天约4–14美元,40英尺集装箱每天约8–30美元。
文件应在船舶到达前至少2周(15天)送达目的地代理。文件齐备且货物不含应税物品时,清关通常需要约2周时间。
禁止及限制物品
禁止物品- 枪支和弹药(未经特别授权)需要许可证
- 麻醉品和非法药物
- 象牙和象牙制品 CITES
- 受保护物种的野生动物制品 CITES
- 色情材料
- 玩具枪
- 石油和石油产品
- 食品(非外交货物且无进口许可证)
- 酒精饮料(非外交货物——进口视为禁止/高额征税)
- 洗涤剂(在货物中)
- 电信物品(未经特别授权)
- 谷物
- 食品、酒精饮料、药品和矿物不视为个人物品,须缴纳高额税费(税率为CIF价值的50–100%)。可能需要在货物到达前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药品需卫生部,矿物需自然资源部)取得特别进口许可证。
- 战利品:需要特别进口许可证。
- 消耗品(食品、饮料、药品、香烟):非外交货物中禁止进口,除非从政府主管部门取得进口许可证。外交人员可凭所需许可证进口消耗品。
- 新家具和电子产品:所有非外交进口商均须缴纳消费税——不予豁免。
- 香烟:受限;如放入个人物品中,风险由物主自行承担。
托运指示
联系目的地代理,确保进口前已满足所有要求,尤其是海运、空运和公路运输之间的差异。
在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和TIN证书全部确认齐备之前,请勿发运。对于外交货物,文件必须在到达前至少30天快递至目的地代理,以便办理PRO6豁免。
文件必须在船舶到达前至少2周送达目的地代理。延误将导致从第8天起产生港口仓储费和滞期费,且费用迅速攀升。所有文件必须为英文;非英文文件将产生约50美元的翻译费。
对于非外交托运人,新物品、木质家具和电子电器一律须缴税和消费税,无论整批货物的豁免状态如何。托运人自有的集装箱须缴税。
English
微信
客户中心
美国
加拿大
澳洲
日本
新加坡
德国
新西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