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清关指南:家具、行李进出口海关规定与所需文件

本指南汇总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对家具、行李等私人物品进口与出口的规定,适用于海运、空运等各类运输方式,资料整理自 FIDI 与 IAM 最新版指南;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海关规定与我方操作团队确认为准。

乌兹别克斯坦进口清关:所需文件与海关规定

来源:FIDI《海关指南》 · 更新于 2024

搬家物品

所需文件
  • 运单
  • 装箱单
  • 护照复印件
  • 有效乌兹别克签证复印件
  • 认证卡/工作许可(如有)
  • 在乌兹别克斯坦的登记证明
  • 个人识别码(PINFL)复印件
  • 电子数字签名
  • 英文或俄文的估价清单
  • 授权委托书
  • 雇佣确认函
  • 致海关的信函
  • 对于非外交货物——详细的形式发票
海关规定
  • 估价清单仅用于海关目的(与保险用的估价清单目的不同)。建议低报货物价值,以避免与当地海关当局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 收货人应到场并持有有效签证。
  • 收货人应受雇于在乌兹别克斯坦注册的公司。
  • 持外交人员认证卡、来外国使团工作的外籍人士,被视为外交官,允许免税进口家用物品和个人物品。
  • 所有非外交货物及属于乌兹别克公民的货物均需缴纳全额税费。
  • 关税根据货物性质的不同,从CIF价值的60%到110%不等。关税和税费的大致金额可根据装箱单逐案计算,通常为每公斤5美元。
  • 具有外交身份的外籍人士允许免税进口有限数量的食品和其他消耗品。非外交人员需缴纳全额税费。
  • 所有类型的电子和电器设备应在装箱单上清楚标明,并附上序列号和生产商名称。
备注
  • 在运单上非常清楚地标注“使用过的家用物品和个人物品”。
  • 装箱单应为英文或俄文。
  • 形式发票应随货物附上。
  • 不要将用于保险目的的清单附在随货文件中。
  • 用于海关目的的低报估价清单应附在随货文件中。
  • 书籍、CD、录音带和录像带等物品不应在装箱单上提及。但如果必须将这些物品列入装箱单,请确保分别列出每件物品的作者姓名、出版年份和主题。
  • 预通知连同运单、装箱单、估价清单和运输时间表的副本应提前发送给搬家代理。

葡萄酒和烈酒

海关规定
  • 个人消费用葡萄酒和烈酒的进口免税额为每批货物两升。
备注
  • 所有超出部分需按以下标准缴纳税费:每升1.00美元的消费税,最高达价值60%的关税(取决于酒精含量),价值20%的增值税,价值0.2%的海关手续费。

车辆

海关规定
  • 仅外交官可以临时进口方式免税进口车辆和摩托车。临时进口的车辆和摩托车不允许出售,且外籍人士任期结束时必须将车辆运出乌兹别克斯坦。
  • 车辆和摩托车的永久进口需按海关税则缴纳税费。
备注
  • 对于发动机排量不超过1,500立方厘米的新车,关税为海关完税价格的60%或每立方厘米4.00美元(以较高者为准)。增值税为20%。消费税为每立方厘米2.50美元。
  • 对于发动机排量大于1,500立方厘米的汽车,关税为海关完税价格的60%或每立方厘米5.00美元(以较高者为准)。按较高金额计算。排量1,500至1,800立方厘米的消费税为每立方厘米2.60美元,排量1,800至3,000立方厘米的消费税为每立方厘米2.9美元。
  • 对于二手车(3年或以上),关税为60%加每立方厘米2.40美元。消费税为每立方厘米2.50美元。增值税为20%。
  • 请告知搬家代理车辆的技术数据,以便准确计算税费。

禁止物品:

所需文件
  • 各类武器
  • 色情物品
  • 麻醉品
  • 有毒材料
  • 放射性材料
  • 土壤
  • 古董的进口,如地毯、画作、书籍、圣像或任何其他物品。
备注
  • 贵重珠宝、宝石和货币只能作为随身行李进口,且必须在机场向海关申报。申报单应妥善保管,因为离境时需向海关当局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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